逾17億元股票三層代持追討無門:借名登記的財務法律警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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困境
某科技公司(以下稱T科技公司)的大批股票,本應屬於陳先生(化名,出資人)所有。依據高等法院相關刑事判決認定,陳先生透過方先生(化名,中間人)輾轉指示鄭先生之兄(化名)操作,以資金共計約新臺幣17億5,285萬餘元購買T科技公司股票,並登記在鄭先生(化名,名義股東)名下。
然而,當陳先生試圖以民事程序追討這批股票衍生的股利時,卻遭遇了嚴峻的法律障礙。
問題剖析
本案涉及兩大核心爭點:
借名登記關係的釋明困難
陳先生向法院聲請對鄭先生(名義股東)發支付命令,要求返還股利。法院要求聲請人提出初步證據釋明借名登記關係。然而,調查筆錄顯示:鄭先生甚至不認識陳先生,其帳戶僅借供兄長使用;兄長依方先生指示操作,方先生才知資金來源是陳先生。整個投資鏈條歷經三層中間人,陳先生與名義股東間毫無直接聯繫。法院認定:單憑資金來源說明,無法推論借名登記關係成立,裁定駁回聲請,異議亦遭駁回,異議費用新臺幣1,000元由陳先生負擔。
多層委託結構的法律風險
本案持股結構呈現「出資人→方先生→鄭先生之兄→名義股東」四層關係。複雜的代理鏈使出資人在法律程序中舉證困難,任何一層環節出現否認,出資人便難以自證權利。
規劃啟示
本案呈現借名登記與多層委託投資的典型風險,提供以下一般性建議:
直接持有或透過合法架構持股:投資人應盡量直接持有股票,或以公司名義透過合法控股架構持有。每增加一層中間人,法律爭議時的舉證難度成倍提升。
借名登記務必留存完整書面:若基於商業考量採用借名登記,應簽訂書面契約,明確約定股票所有權、股利歸屬及退出機制,並保存出資金流憑證,確保日後能在法律程序中釋明權利。
大額投資應事前做法律結構規劃:本案涉及逾17億元的投資,卻因缺乏直接書面證明而難以追討股利。大額投資前,應諮詢法律與財務顧問,確保持股架構在法律上清晰可驗證。
認識督促程序的侷限性:支付命令適用於無訟爭性、金額明確的債權,且要求主動釋明。涉及複雜股權法律關係的糾紛,宜改以一般訴訟程序處理。
結語
17億元的投資,因多層中間人持股與缺乏直接書面佐證,使出資人陷入無法釋明的困境。公司財務規劃的本質,是在法律框架內建立清晰、可驗證的財務與所有權關係。任何重大投資,都應配套完整的契約安排與金流紀錄,以保障自身的法律底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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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借名登記股票有哪些常見法律風險?
借名登記若無書面約定,出資人難以向法院釋明其為實際所有人。一旦名義股東否認,出資人可能無法取回股票或股利,且訴訟舉證困難,尤其透過多層中間人的複雜結構更為棘手。
透過多層中間人購股,發生糾紛時如何自保?
多層委託結構下,出資人與名義股東間缺乏直接法律關係,須逐層釋明才能自證權利。建議大額投資事前簽訂書面契約,並保存完整出資金流憑證,以備日後法律程序使用。
支付命令適合用來追討股票代持糾紛嗎?
支付命令適用於無訟爭性、金額明確的債權,且要求債權人主動釋明。涉及借名登記等複雜股權法律關係的糾紛,通常無法滿足釋明要求,宜改提民事訴訟。
公司大額股權投資前應做哪些財務法律規劃?
建議透過合法控股架構直接持股,對任何代持安排簽訂明確書面契約,載明所有權、股利歸屬與退出機制,並留存出資金流紀錄,確保法律爭議時具備充分的舉證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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